按照全省“雙創雙服”活動總體部署,《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培育活動實施方案》著眼深入推動全省創業帶動就業工作,促進全方位、集成化、網絡化創業服務平臺建設,發揮孵化平臺扶持創業倍增效應,積極扶持勞動者創業就業。
各市、縣(市)人社局負責認定創業就業孵化基地
“今年全省建立160家統一規范的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其中,設區市本級建設30家,縣(市)建設130家。在此基礎上,省確定50家省級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孵化基地建筑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孵化場所利用率不低于75%,辦公、網絡等配套設施齊全。”方案提出了活動的年度目標。
方案明確了今年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建設范圍:由人社部門開辦或認定的社會(含高校)創業就業孵化機構,以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退役軍人等創業孵化服務為主營業務。可在原有基地建設的基礎上,進行規范改建、擴建,也可新建。
各設區市、縣(市)人社局負責制定和實施本地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建設目標、建筑規模、基本功能、資金保障、運作機制和階段性工作要求,認定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加強對基地指導、服務和監管,跟進落實扶持政策,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按照任務時限完成基地建設任務。
各設區市人社局加強對縣(市)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建設工作指導、調度和督促,組織人員培訓。
省人社廳負責制定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建設總體安排、管理辦法和評審程序辦法并組織實施,加強對各地基地建設工作指導、調度和督促,對各地報送的省級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對象進行審核確定,落實獎補資金,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省級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可獲相應資金獎補
方案指出,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培育活動分為五個階段開展。
制定方案階段(2018年2月—3月10日)。市、縣人社部門制定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建設活動推進方案,摸清底數,落實建設任務,明確建設單位和人員責任,提出落實具體舉措。
啟動實施階段(2018年3月10日—3月底)。開展基地認定工作,落實建設規劃和設備實施,開展初期籌建工作,逐級上報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建設活動推進方案。
組織建設階段(2018年4月—7月)。全面展開基地建設工作,按照本方案建設目標和要求,加強軟硬件配套落實,組織符合條件創業者入駐并落實優惠政策,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提供創業指導服務。
評審獎補階段(2018年8月)。各地按照省統一要求,報送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建設情況和省級創業就業孵化基地評審對象及相關材料。省人社廳對各地報送的評審對象進行實地考察,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省級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名單,給予相應資金獎補。
總結評估階段(2018年9月)。對各地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建設情況進行抽查,評估獎補資金使用績效,總結做法經驗,通過新聞媒體進行系列宣傳報道。
為保障方案實施,我省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各級人社部門成立活動專班,省市縣建立工作臺賬,建立“旬調度、月通報、季總結”制度,確保按時間節點要求有序推進。(記者潘文靜)